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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大连快讯|京师大连法学院2020年第四讲《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三)(内训)

来源:京师大连文品部 阅读:9 发布时间:2020-06-22 15:57

在时隔近一个月后,上周五下午,本所刑事合规与控辩法律事务部主任姜田龙律师在百忙之中为我所青年律师提供宝贵的学习机会,为我们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解读系列课程的最后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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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刑事合规与控辩法律事务部主任姜田龙律师

本次讲座,姜律师围绕着《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四章节的剩余部分做出解读。讲座过程中,姜律师穿插了对当下公众高度关注的实时热点案件的客观评价和自身办理过的刑事案件的经验见解,并对青年律师在今后执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传授了宝贵的经验忠告。其中,基于该规范第123条、第124条的内容,姜律师着重强调了辩护意见的作用,其内容应分清轻重,突出重点;观点鲜明、逻辑清晰;篇幅应精简扼要、不宜过于冗长,其论述应站在能够说服审判机关的立场上。针对本次讲座的另一重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和风险规避,姜律师尤为真切地向青年律师分享了值班律师办理该项业务过程中应注意的关键点,使在座律师们受益匪浅。

随后姜律师讲到,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要坚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做充分了解;二是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要有对该类案件扎实的理论学习;三是在辩护工作中要有清晰的思维逻辑;四是在辩护过程中要有专业且严谨的表达。

讲座的最后,姜律师对参加内训的青年律师们表达了由衷的期许与祝福,希望他们在今后的执业道路上能够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原则,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工作中心,保持初心,砥砺前行。本次讲座在与会律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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