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阅读:9 发布时间:2020-11-28 17:48
民法典生效之日在即,本周五下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芬律师于京师大连多媒体会议室举办《民法典创新之解读》专题讲座,为我所实习律师及青年律师讲解民法典的创新之处及今后执业中应当注意的变化。
01
本次讲座分为两个部分,分别对民法典的概貌及结构、各编的创新内容进行了分析讲解。黄教授讲到,我国《民法典》总体上借鉴了《德国民法典》的体例,但又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较为突出的便是人格权的独立成编,除此之外物权的设计及对家风美德的规范都较具有中国特色。应实践之规范,也对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遗嘱形式等内容做出了独立条文规定。
02
讲到创新之处,黄教授对于总则部分渊源适用的补充、法人类型的划分和第三民事主体类型的确立及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规则的完善、时效规则的变化都做出了极为详细的解读。针对分则部分,黄芬教授对于物权编中添附规则的完善、居住权的设定、土地经营权的固定、抵押权追及效力的明确和超级优先权的增加亦做出了逐一讲解。篇幅最长的合同编,夹杂了债权总则的些许规定,也允许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该编规定同时梳理了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关系。全新的人格权编中,确立了具体人格权到一般人格权的保护模式,并对具体人格权的类型、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则、人格要素许可使用合同规则做出了完善。除此之外,黄芬教授亦对婚姻编的离婚冷静期、继承编的转继承及遗嘱效力规则变化、侵权责任编的高空抛物补偿规则等分则各编内容做出了言简意赅的解读。
03
最后,黄芬教授就疫情期间情势变更、夫妻债务担保及居住权等问题与在座律师进行了热情交流解答,赢得了与会律师的热烈掌声。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公众号
400-0917-818
Dalian@jings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