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阅读:6 发布时间:2019-08-29 21:12
为了建设“学习型”律师事务所,提高律师的执业实务能力,营造奋发向上的学术氛围,京师大连分所把每周五下午固定为法学院“学习日”,每周一个主题,一位主讲嘉宾组织律师们进行学习,交流,分享。
图:京师大连党支部书记-乔双鹏律师
2019年8月23日下午13:30分,第二期法学院“学习日”在京师大连分所多功能举行。本次学习讨论由京师大连党支部书记、公司治理法律事务部主任乔双鹏律师担任主讲嘉宾,学习讨论议题为:《如何运用法理助力案件胜诉》。
图:乔双鹏主任讲课
会议由京师大连文化品牌部吴雨主持,首先欢迎大家百忙之中莅临京师大连,参加京师大连法学院系列课程,随后,京师大连执行主任姚家济律师受邀讲话,他表示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到来,并表示此次讲座的主题和内容,特别值得期待。从古至今,唯重根者,方能育出参天大树;唯重基者,方能筑出万丈高楼!所以乔书记将法学基础理论引领到具体的办案中去意义重大!首先、律师在办案中离不开法学基础理论的指导,没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就不可能办出当事人满意的高质量案件。其次、法学基础理论也是方法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司法实践中,经常要学会和善于运用实证分析法,价值分析法等,以达到化繁为简,高质高效,尤其要引领法官的价值取向即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做出对我方有利的裁决。第三、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用法学基础理论来指引法律推理、法律解释和补充法律漏洞,使法律对规则的空白地段加以调整,以防止现有规则不合理适用。最后,预祝乔书记本次讲座圆满成功!
图:京师大连执行主任-姚家济
课上,乔双鹏书记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0号)明确要求裁判文书要释法说理,要阐明事理,说明裁判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及其根据和理由,展示案件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要释明法理,说明裁判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以及适用法律规范的理由;要讲明情理,体现法理情相协调,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要讲究文理,语言规范,表达准确,逻辑清晰,合理运用说理技巧,增强说理效果。由此可见,律师运用好事理、情理、法理将有助于案件向良好方向引导,高度贴近人民法院法理情相协调原则,充分利用好法学理论能够助力案件胜诉。
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成立2年以来,初步实现了规模化、品牌化,而专业化对于任何行业都是永无止境的,希望我们京师人研习法理,熟读法律,都能成为专家型律师,京师律所一定会靠专业赢得赞赏和好评。专业化道路我们任重道远,我们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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