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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2035,法律赋能民办教育论坛圆满结束

来源: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阅读:6 发布时间:2019-12-20 11:51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修订后的《民促法》确立了国家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差别化扶持的管理方针,开启了我国对民办教育领域进行深化改革的时代。几年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在线教育和教育培训等领域新政不断,广大民办学校举办者对于民办教育未来发展前景、学校如何进行分类选择、学校累积办学结余和资产如何处理等问题普遍存在困惑。

在此背景下,为把握民办教育行业前沿动态、保持民办教育举办者教育初心、探讨民办学校在新法新政环境下的发展方向,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12月17日13时50分,在大连新世界酒店宴会厅举办了《面向2035法律赋能民办教育专题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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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由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主办,京师大连分所、英领国际教育集团、大连领先教育培训学校承办,大连市部分学前教育、教育培训举办者、学校校长、教育行业投资人、律师界同仁及来自各行各业的朋友共300余人出席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邀请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民办教育分会副会长、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马学雷先生,英领国际学校创始人兼总校长刘健女士,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教育法律事务部主任范桂杰律师作了主旨论坛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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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学雷会长

首先,马学雷会长做了题为《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和民办教育行业变局》的分主题分享。马学雷会长以教育行业顶层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向与会嘉宾全面介绍了近年来国家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在线教育和教育培训等领域出台的新规、新政。分析指出,中国社会已经进入新时代,教育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就有新的理念、新的制度和新的要求,民办教育是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和教育发展的重要增长点的定位和角色已经悄然发生变化,民办教育行业发展不能再依循就有的经验和模式了,要顺势而为,按照国家对各级各类教育的新的改革发展思路来办学。广大民办教育举办者要积极拥抱变化,做出改变,改革内部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依法治校,合规办学,才能适应未来的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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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校长  一位教育家的初心和坚持决定着一所学校未来的发展。刘健校长在题为《法律为民办教育保驾护航》的主题演讲中,首先介绍了英领国际教育集团十几年来的发展历程、办学特色、办学成果以及她本人的教育初心。同时,刘健校长结合欧洲、日本等地先进的法制教育理解,进一步提出了教育与法律紧密结合,法律工作者为教育提供多层面服务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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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桂杰律师

范桂杰律师作为多年从事教育法律工作的律师,在其《民办学校运营合规重点问题分析》的主题演讲中,首先分析了我国民办教育市场在政策影响下仍然旺盛增长的总体形势,同时结合近年来我国民办教育法律的主要改革措施及实际案例,剖析了民办学校举办者在面对这些改革措施和日常管理中遇到的痛点问题,如举办者变更问题、营非选择问题、规范关联交易问题和校园安全问题。从法律的层面给出了民办学校解决问题的方案。范律师指出:在新法新政下,民办学校要从过去的“重资本、重运营、重盈利”转变为“重内容、重客户、重合规”,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要建立法商思维,创新教育和后勤服务内容,培育教育品牌,谋求长远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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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至右:李成律师、马学雷会长、刘健校长、范桂杰律师、

申坤董事长、毛震宇主任、张春雨先生

在圆桌论坛阶段,马学雷会长、英领国际教育集团申坤董事长、刘健校长、大连领先教育培训学校校长张春雨先生、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毛震宇主任、范桂杰律师分别从民办教育行业、办学机构和法律服务的层面,对民办学校未来发展方向、法律赋能教育等问题作出了诠释和展望。

教育乃国之大计,律师在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从法律的底层逻辑和规范要求出发,帮助学校作好新民促法环境下的运营合规和风险防范,不仅能够开发新的律师业务领域,增强法律服务和行业的粘性,提升律师专业化水平。同时,也是律师承担社会责任,推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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