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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16 年到 5 年 8 个月的有效辩护实录——我所谢剑彬律师以“技审主导”打破诈骗涉毒双重困局

来源: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阅读:3 发布时间:2026-07-16 13:46

当检察官在认罪认罚程序中给出“十六年”的量刑建议时,当事人张某某几乎放弃了希望。没有自首,没有立功,仅有部分退赔,未取得被害人谅解。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最初均以诈骗罪推进,意味着单罪量刑就将触及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加之容留他人吸毒的指控以及多年涉毒前科,几乎每一个信号都在指向漫长的刑期。 然而,一审判决却让所有人重新审视了刑事辩护的边界:合同诈骗罪五年六个月,容留他人吸毒罪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五年八个月。 从十六年到五年八个月,这一结果并非偶然,而是源于“技术审查+法律论证”一体化的辩护策略。本文将完整还原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刑事技术法律事务部主任谢剑彬律师在本案中的辩护逻辑。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至4月,当事人张某某答应被害人周某帮助其促成某有限公司分散式风电项目,但周某需要向张某某支付居间费用200万元整。此后,张某某与项目方取得联系,多次协调周某等人实地考察。 2023年6月14日,张某某伪造项目公司公章及签名,编制了虚假的某有限公司与周某实际控制公司的《分散式风电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并将其交给周某,周某误以为真,陆续向张某某支付居间费67万元。同年9月,项目公司发现公章系伪造并告知周某,周某报案。 张某某于2025年2月10日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侦查中另发现其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公诉机关遂将两罪合并审查起诉。

案件难点与挑战

本案在办理过程中,面临着事实定性、前科情节、量刑情节三重维度的极端不利局面,当事人的刑期预期一度被推至定刑幅度的上限:

诈骗犯罪中数额特别巨大,定性初期无松动空间。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初期,因当事人存在伪造公章、签字以及伪造协议的行为,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均以诈骗罪对当事人的该节事实定性,导致该节事实量刑极重(15年以上有期徒刑)。

涉毒违法“前科劣迹斑斑”,从重处罚风险极高。自2011年以来,当事人有多次涉毒违法犯罪前科,在2025年又数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极易被司法机关从重处罚,涉毒违法犯罪一节事实量刑偏重(2年以上)。且极有可能对全案量刑产生叠加效应。

无任何法定降档情节,认罪认罚亦难破局。当事人是公安、司法机关抓捕归案,无自首、立功情节,仅部分退赔被害人,没有取得被害人谅解,种种情节表明,该当事人无论如何都不能突破15年的量刑档次,检察官给出“认罪认罚,16年”的量刑建议。

谢剑彬律师刑事技术辩护要点

罪名精准纠正:诈骗罪→合同诈骗罪。(1)通过电子数据的技术审查,发现、证实“口头协议”的存在,实现罪名变更的重大突破 通过恢复当事人手机中微信记录、通话记录以及百度网盘数据,结合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深度剖析双方真实法律关系,证实双方存在真实居间合同关系,提出双方存在“口头协议”亦属“居间合同”的法律观点; 伪造公章、签字行为,均发生在履行居间合同过程中,侵犯市场交易秩序与财产权双重客体,更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特征; 该案有真实项目背景,资金往来均通过对公账户完成,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辩护律师提出定性法律意见后,检察机关经两次检委会讨论决定,将诈骗罪变更为合同诈骗罪,为量刑降档(15年→10年)奠定了坚实基础。

数额大幅核减:200万→67万。(1)经侦查预审分析,发现、论证当事人的“非法占有目的”仅为“三期合同款”中的“首期合同款” 谢剑彬律师反复审查双方的居间合作关系,将项目进度与合同款支付进行了三个阶段的拆分:一、在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与某有限公司签订13.4MW分散式风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协议,甲方向居间人支付第一笔居间费用67万元整;二、在某有限公司13.4MW分散式风电项目进场施工后,甲方向居间人支付第二笔居间费用100万元整;三、某有限公司13.4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施工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笔居间费用33万元整。 (2)谢剑彬律师对合同款进行三个阶段的拆分后,结合当事人辩解,提出“阶段付款中存在后阶段犯罪不能”的法律观点,成功将第二、第三期工程款的133万排除在了案外,为其量刑再次降档(10年→5年)提供了现实可能。

容留他人吸毒罪:证据不足、疑罪从无/疑罪从轻。(1)技术质证要点 无毒品实物、无现场查获毒品,无法认定涉案物质为刑法意义上的毒品; 无同步尿检、毛发检测阳性报告,无法证实吸毒行为客观发生; (2)该节辩护,司法机关最终未采纳无罪意见,但律师专业技术质证已最大限度降低该罪量刑权重。

案件办理成果

罪名纠正。由可能重罪的诈骗罪,成功变更为合同诈骗罪,突破15年量刑档位;

数额核减。犯罪数额由200 万元核减至67 万元,量刑显著从轻,突破10年量刑档位;

疑罪从轻。对涉毒犯罪一节,仅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酌定从轻情节。认定如实供述、坦白,积极退赔30余万元,降低社会危害性;

全案把控。数罪并罚,最终获得五年八个月的判决结果。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集“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涉毒前科劣迹斑斑、法定降档情节全面缺失”等多重不利因素于一体的疑难复杂案件。在公诉机关初始量刑建议高达十六年的极端困境下,谢剑彬律师以技术化、精细化、实质化的辩护路径,成功实现刑期大幅减让。本案的典型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维度:

技审主导辩护。以“实质证据”为核心,通过技术审查,重构案件事实;

精细化数额认定。追踪资金往来,厘清关联关系,实现犯罪数额精准核减;

毒品案件技术质证。坚持无实物、无检测、不认定,守住疑罪从无的辩护底线,实现疑罪从轻的辩护效果。

结语

从十六年到五年八个月,这不是一组简单的数字对比,而是一个人、一个生命在司法刻度上被重新丈量后的希望与自由。每一个罪名的重新定性,每一笔数额的精细核减,每一份证据的严格质证,背后都是对“人”的深切关怀,对“公正”的执着叩问。 刑事辩护的价值,从来不仅在于法庭上的铿锵陈词,还隐匿于那些枯燥的案卷、琐碎的资金流水、严苛的证据规则之中——正是在这些无人问津的细节深处,谢剑彬律师以专业为剑,以良知为火,为当事人劈开重围,点亮微光。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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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刑事技术法律事务部主任--谢剑彬律师

业务范围:刑事、行政、疑难民商事案件 谢剑彬律师,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中律科鉴“侦查预审技术”高级顾问专家,十四年公安刑侦和刑事律师办案经验,获部、省、市、区级资格认证和荣誉称号二十三项。现担任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刑事技术法律事务部主任 从事律师工作期间,形成“技术主导、证据审查、侦查推演、事实重构、深度辩护、专家出庭”的独有工作模式,凭借精准的技术分析与有力的法律辩护,屡获无罪、量刑减半等标志性成果。

责编:吴雨 文案:徐曦 图片:吴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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