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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小组的通知

来源: 京师大连文品部 阅读:7 发布时间:2020-01-29 12:23

 根据1月25日,辽宁省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我所依据一级响应的要求和京师总部的通知,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小组,下面就小组的成员、分工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主任毛震宇,对全所的防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一副组长:执行主任姚家济,副组长:乔双鹏书记、管委会主任吕万利,秘书长:常诗男。应急小组决策委员会由组长和各副组长组成。其职责为各小组发现的问题进行决策,意见不统一的,以组长意见为准;组员:所内各专业部门委员会主任。其责任协调本部门成员遵守本所的规定。疫情收集宣传小组 组长:吕万利 组员:王媛媛、张超、吴雨、牟靖;检疫防控小组 组长:姚家济组员:周文红、王越、李晓睿、李梓玥;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乔双鹏组员:李勇、李爽、常诗男、韩兴祎;


二小组责任分工:



疫情收集宣传小组1、收集登记自2020年1月1日起到至今下列情形人员信息:由大连到外地或从外地返连的;往返湖北尤其是武汉的;与湖北、武汉有接触的、间接密切接触;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的;出现呼吸系统不适症状或感冒发烧症状的;2、收集、通报全国、辽宁省、大连市疫情;3、发布有效的预防感染措施;4、通报所内疫情信息并每日及时公布。 检疫防控小组1、要求本所律师及律师助理选择在家办公,外地回连人员,自行隔离14天以上;2、节后上班前,请保洁对所内进行全面消毒。上班后,由检疫小组对每个入所人员进行额温检测,提供洗手消毒液、口罩(没有配戴的);3、观察所内人员是否有发烧、发热、感冒、咳嗽、疲乏、身体酸痛等症状并做好体温和症状登记,如发现有异常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安排就医并及时向上级报备;4、若发现所内人员有疑似感染的,立即采取救治隔离措施,并送往医院。 后勤保障小组1、物料采购(口罩、红外线体温计、酒精棉球、84消毒水等防控医用药品);2、及时将采购入库,在出库交付给检疫防控小组使用,出入库均应填写出入库三联单;3、采购物料应两人同往,采购物品、数量、价格等信息应征得第一副组长同意;4、若有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通知其家属并协同到医院救治。


三注意事项:



1、严禁到湖北省尤其是武汉或疫情爆发区域(即全国各地),必须前往的,应征得应急小组同意并报备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

2、登记后与湖北、武汉或病源区等有接触的、间接密切接触应向应急小组报备,不得瞒报;

3、全所人员不得发起、组织大型聚会活动;

4、接待客户或会客的必须在我所统一规定的接待区(洽谈室),不得带入办公区(个人或工位区)。


以上通知公布后立即生效。如有突发情况,请与秘书长常诗男联系。常诗男联系手机:15040426085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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