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调整到合适屏幕阅读

返回

京师大连通知|我所微信工作群管理暂行方案

来源: 京师大连文品部 阅读:8 发布时间:2020-03-11 14:38

京师大连管理委员会为了贯彻以律师为本的行政服务职责,便于律师办理具体事务,提高行政人员响应速度与服务质量,特下次通知如下:


一、本工作群归全所律师、行政人员工作使用,群内成员不得用于私事聊天或商业活动;


二、群内成员在使用中,文字简练,表达清晰准确。不使用刺激性、情绪化等不当语言形式,尤其不能发表不当的政治性言论。对律师、律所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向律所相关的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提出;


三、对全所律师发送的文件或信息等,除了有明确要求回复外,群内成员可以不回复。对需要回复的,在收到文件或信息后,应尽快回复。对正在开庭的或飞机上等不能马上回复特殊情形的,在该情形解除后尽快回复;


四、对律师向行政人员提出行政服务的,涉及到该服务的行政人员必须尽快在群内明确回复,其他行政人员也应向涉事的行政人员予以提示,涉事行政人员亦应尽快将解决方案告知申请律师;


五、发送信息的,原则上不得用声音发送,要使用文字发送,情况紧急的除外;


六、对发送的文件或信息,除了重大事宜可重复发送一次外,只能发送一次。发送文件的要有提示性的文字。对需要姓名接龙回复的,应明确要求;


七、重要事宜,除了在群内发送,还应当向负责此项事宜的律师或行政人员或相关负责人另行私信联系,以便更好地落实解决;


八、群内的成员对群内发送的信息或文件均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将群内涉及到本所商业秘密或不宜对外传播的事宜向第三方泄露或传送;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十、本办法修改或终止,有本所律师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ww.jpg

其它
活动
© 2024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 Reserved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