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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律师教你网购如何维权

来源: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阅读:20 发布时间:2024-11-28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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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平台上抢购的商品终于到货了,兴冲冲的打开快递,然而收到的商品包装简陋、产品介绍与实物不符,让人生疑,莫不是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联系商家沟通,商家爱答不理。气不过想维权,奈何与商家相隔千里。双十一到了,律师教你网购如何维权。


一、到哪个法院起诉


可以到买家收货地法院起诉


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的商品,卖家通过快递方式送货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买方可以到收货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自愿约定了管辖地法院,则应当到管辖地法院起诉。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遭受财产、人身损害的,可以到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简言之,怎么方便怎么来。


二、不知道卖家信息怎么办?


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


根据法律规定,到法院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不知道卖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拒不提供,可以直接起诉网络交易平台,向其主张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明知商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三、能否七天无理由退货?


以下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1、定作产品;2、鲜活易腐的产品;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


下列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其他商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特价商品、以及卖家在网店页面介绍中标注了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同样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四、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可以主张退货、返还货款、赔偿损失或其他惩罚性赔偿。


商品是假冒的或者商品介绍存在虚假、夸大的,都属于欺诈行为。这种情况,可以主张三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了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外,还可以主张支付商品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遭受人身伤害的,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可以主张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个人信息遭到泄露、人格权利遭受侵害的可主张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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