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阅读:13 发布时间:2022-05-27 12:42
本周五下午,京师大连分所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刑事业务法律事务部主任卢千律师带来《从案例出发 明确司法实践中对强奸罪的认定》专题讲座。
图:京师大连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卢千律师
首先,卢律师对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简要讲解。围绕“妇女的性自主权、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标准”,卢律师将如何认定被害人的主观意愿程度列举了常见的七种情形结合实际案例,由浅入深地分别进行了讲解。卢律师指出办理强奸罪案件,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意思表示,作为认定其是否同意的唯一条件。
应当参照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裁判要旨中确定的用以分析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三个重点判断标准:(1)案发时被害妇女的认知能力;(2)案发时被害妇女的反抗能力;(3)被害人未作明确意思表示的客观原因。
随后,卢律师结合典型案例,从案发前被告人与被害人的交往过程、案发时双方的言行表现、案发后被害人的行为表现等方面,讲述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半推半就”式强奸的认定标准。
卢律师又讲述了自己亲自办理的两个强奸罪无罪判决案例,分别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和“是否存在暴力、胁迫压制反抗的犯罪手段”两种犯罪构成的方面,讲述辩护人如何更好地将理论观点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何整理证据、提炼争议焦点、提出合理怀疑,以达到最好的庭审效果及最有利于当事人审判结果。
最后,卢律师引用了德肖维茨的一段话“一个当事人完全占据绝对真理的案件是非常罕见的。大多数案件都不是非黑即白的,只是一个程度的问题;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全力以赴代表当事人的观点,这正是辩护人职责之所在”作为讲座的结束语,并与现场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将自己在实务中积累的办案经验与技巧向到场听众进行了分享,为大家丰富了实践知识,为各位律师日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启发,引起了到场听众的共鸣,本次讲座完美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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